1 范围123456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 6KV 及以上橡塑绝缘电力电缆线路 , 其目的是检验电缆线路的
绝缘性能是否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 , 规定了交接验收、预防性试验、检修过程中的试验项 目的引用标准、仪器设备要求、作业程序、试验结果判断方法和试验注意事项等。制定本 作业指导书的目的是规范操作、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 为设备运行、监督、检修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试控股详细讲解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 然而 , 鼓励根据本 作业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 , 其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GB11017 额定电压 110kV 铜芯、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12706 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3试验项目
橡塑绝缘电力电缆的绝缘试验包括以下试验项目 :
a) 绝缘电阻 ;
b) 交流耐压。
4中试控股详细讲解安全措施
a)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 要求必须在试验现场周围设围栏 , 被试电缆两端均应专 人监护 , 且通信畅通 , 负责升压的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 ,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 刻断开电源停止试验 , 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继续试验。
b) 在试验过程中 , 如果发现电压表指针摆动很大 , 电流表指示急剧增加 , 发出绝缘烧焦气味或冒烟或发生响声等异常现象时 , 应立即降低电压 , 断开电源 , 被试品进行接地放电后再对其进行检查。
c) 进行绝缘电阻和交流耐压试验后 , 应对电缆充分放电。
d) 工作中如需使用梯子等登高工具时 , 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5工作程序
5.1 绝缘电阻试验
5.1.1 设备清单和要求
a) 温度计 ( 误差± 1 ℃ ) 、湿度计 ;
b)500 v 兆欧表 1 块、 2500 v 或 500v 兆欧表 1 块。
5.1.2 作业程序
5.1.2.1 测试方法
测量电缆的绝缘电阻是检查其绝缘状态的基本和简便的方法。用兆欧表来测量设 备的绝缘电阻 , 由于受到介质吸收电流的影响 , 兆欧表的指示值随时间逐步增大 , 对电缆 而言 , 通常读取稳定值 , 作为工程上电缆的绝缘电阻值。一般对电缆的线芯对外屏蔽 (EP 主绝缘 ) 、外屏蔽对地 ( 即外护套 ) 及护层保护器都应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5.1.2.2 试验步骤
a) 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和湿度。
b) 将所有被试部分充分放电。
c) 将兆欧表地线端子用接地线和接地体连接好 , 用绝缘把手将兆欧表相线接触被测
量部位的引出端头上 , 稳定后 , 记录绝缘电阻值。拆离兆欧表相线 , 关兆欧表
d) 将被测回路对地放电。
e) 测量其他部分。
51.3.3 注意事项
在试验中读取绝缘电阻数值后 , 应先断开接至被试品的连接线 , 然后再将兆欧表停止运转 , 注意 : 电缆一般电容量较大 , 兆欧表初读数可能为零。
5.1.4 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a) 对于 110kV 及以上电缆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测试 ( 必须在有外电极的条件下进
行 ), 每 h 绝缘电阻值不低于 0.5 ( 使用 500 v 兆欧表 );
b)0.6/1kV 以上等级电缆主绝缘的绝缘电阻测量采用 2500 v 或 5000V 兆欧表 , 绝缘电阻标准自行规定。
5.2 交流耐压
5.2.1 设备清单和要求
交流耐压试验可选用工频耐压试验设备、工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设备或变频串联谐振 耐压试验设备 , 设备电压及容量由所试电缆的情况确定。
5.2.1.1 工频耐压试验设备
试验变压器 : 额定电流 In 大于试品所需电流 Ix( 估算公式为 Ix=UωC); 高压侧额 定电压 Un 应大于试验所需电压的 1.2 倍。
5.2.1.2 工频串联谐振耐压设备
a) 串联电抗器 : 耐压应高于试验电压(kV); 电感量应近似等于和额定电流应近似等于 UωC 。
b) 试验变压器 : 额定电流 In 大于试品所需电流 Ix( 估算公式为 Ix=UωC); 容量和高压侧额定电压 Un 可用下式估算 :
S > ( 完全补偿时 ) KV
> ( 非完全补偿时 ) KVA式中 :
Q —电抗器的品质因数。
c) 调压器 : 容量与试验变压器匹配。
5.2.1.3 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设备
a) 串联电抗器 : 耐压应高于试验电压(kV); 电感量和额定电流估算同工频串联
谐振。
b) 试验变压器 : 额定电流 In 大于试品所需电 ( 估算公式同并联谐振 ); 容量和高压侧额定电压 Un 可用下式估算 :
S > , KVA , KV
c) 调压器 : 容量与试验变压器匹配。
5.2.1.4 其他通用设备
a) 限流电阻 : 通常取 0.2~10/V 。对于谐振回路可不使用限流电阻。
b) 过电压保护球隙 : 按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规定选择球隙和球径。
c) 球隙保护电阻 : 通常取 1 /V 。也可近似计算值为 :式中:
—允许波头的陡度,取=5KV/
d)交流电压测量设备:根据电压选择合适变比的分压器(或电压互感器)和合适量程的电压表(如果采用谐振方法可采用普通电压表),要求整体测量精度1.5级以上。
e)2级毫安表一块,;量程大于图 2 工频耐压试验接线
Ty—调压器 ;T—试验变压器 ;R—限流电阻 ;r—球隙保护电阻 ;G—球间隙 ;Cx—被试品 ; C1 、 C2—电容分压器 ;V—电压表
5.2.2 作业程序
5.2.2.1 测量方法
a)根据相关规定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值确定试验电压,并根据试验电压和所试电缆的电容及长度选择合适电压等级的电源设备、测量仪表和保护电阻。如试验电压较高,则推荐采用串联谐振以降低试验电源的容量,试验前应根据相关数据计算电抗器、变压器的参数,以保证谐振回路能匹配谐振以达到所需的试验电压和电流。
b)试验前先进行主绝缘电阻和交叉互联、外护套的试验 , 各项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本项
试图 3 工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接线图
Ty—调压器 ;T—试验变压器 ;L —可调电抗 器 ;R —限流电阻 ;Cx—被试品 ;
C1 、 C2 —电容分压器 ;V —电压表图 4 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接线图
T—试验变压器 ;L—电抗器 ;Cx—被试品 ;C1 、 C2—电容分压器 ;V—电压表 ;A —电流表
5.2.2.2 试验步骤
a) 检查试验电源、调压器和试验变压器正常。按接线图准备试验 , 保证所有试验设
备、仪表仪器接线正确、指示正确。
b) 一切设备仪表接好后 , 在空载条件下调整保护间隙 , 其放电电压为试验电压的 110%~120% 范围内 ( 如采用串联谐振 , 需要另外的变压器调整保护间隙 ) 。并调 整试验电压在高于试验电压 5% 下维持 2min 后将电压降至零 , 拉开电源。
c) 经过限流电阻 R 在高压侧短路 , 调整过流保护跳闸的可靠性。
d) 电压和电流保护调试检查无误 , 各种仪表接线正确后 , 即可将高压引线接到被试
绕组上进行试验。
e) 升压必须从零开始 , 升压速度在 40% 试验电压以内可不受限制 , 其后应均匀升
压 , 速度约每秒 3%的试验电压。升至试验电压后维持规程所规定时间。
f) 将电压降至零 , 拉开电源 , 该试验结束。
5.2.2.3 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如果试验中未发生击穿放电现象 , 则认为试验通过。
5.3.2.4 注意事项
a) 试验前应明确耐压值按制造厂的规定还是按规程规定。
b) 电缆交流耐压时间较长 , 试验期间应注意试验电流的变化 , 试验前后应测量主绝缘的绝缘电阻。
6.原始记录与正式报告
6.1 对原始记录与正式报告的要求
a)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 不得随意涂改 , 不得留有空白 , 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使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b) 当记录表格出现某些 " 表格 " 确无数据记录时 , 可用 "/" 表示此格无数据。
c) 若确属笔误 , 出现记录错误时 , 允许用 " 单线划改 ", 并要求更改者在更改旁边签名。
d) 原始记录应由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二级审核签字 ; 试验报告应由拟稿人员、审核
人员、批准人员三级审核签字。
e) 原始记录的记录人与审核人不得是同一人 , 正式报告的拟稿人与审核 / 批准人不得是同一人。
f) 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应按规定存档。
6.2 试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及格式
试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及格式参考附录 A 。
附 录 A
( 资料性附录 )
试验原始记录的内容
|
|
标识与编号 |
|
试验日期 |
|
||
|
|
单 位 |
|
安装地点 |
|
||
|
|
运行编号 |
|
试验负责人 |
|
||
|
|
试验参加人 |
|
||||
|
|
审 核 |
|
记 录 |
|
||
|
|
铭 牌 |
|
||||
|
|
型 号 |
|
额定电压 kv |
|
||
|
|
制造厂 |
|
|
|
|
、 |
|
|
出厂日期 |
|
备 注 |
|
||
|
|
1 绝缘电阻 |
|||||
|
|
试验项目 |
A相 |
B相 |
C相 |
||
|
|
主绝缘(耐压前) |
|
|
|
|
|
|
|
主绝缘(耐压后) |
|
|
|
|
|
|
|
外护套 |
|
|
|
|
|
|
|
护层保护器 |
|
|
|
|
|
|
|
使用仪器 |
|
试验日期 |
|
||
|
|
环境温度℃ |
|
环境湿度% |
|
||
|
|
备 注 |
|
|
|
|
|
|
|
2交流耐压试验 |
|
|
|
|
|
|
|
相别 |
电压 KV |
时间 min |
结论 |
||
|
|
A相主绝缘 |
|
|
|
|
|
|
|
B相主绝缘 |
|
|
|
|
|
|
|
C相主绝缘 |
|
|
|
|
|
|
|
使用仪器 |
|
试验日期 |
|
||
|
, |
环境温度 ℃ |
|
环境湿度 % |
|
||
|
|
备 注 |
|
||||

服务理念
湖北中试高测电气控股有限公司始终坚持"精心打造精品、优质回报客户"的宗旨,并严格执行《售后服务承诺书》,我们深信优质、系统、全面、快捷的服务是事业发展的基础。建立完善的销售服务机制,将销售服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坚持常抓不懈;
主动服务
公司作为领先高新技术企业是电力检测仪器和高压试验设备的研制厂商,是电力、水利、石油、铁路、矿山等相关领域试验解决方案产品的供应商。用心去感知,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满足客户的服务期望,不断引导、开发和创造客户消费需求;
差异化服务
公司细分供电系统、发电系统、用电单位和科研院所等,精心设计针对性营销服务方案,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客户和业务品牌。秉承"服务为本、诚信经营"的方针,完善服务系统,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对不同地域客户在诸多现场使用产品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使用户感到极大方便;
高效服务
高效的服务为公司迎来效益,同时我们以服务促发展,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营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支撑手段,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产品和服务赢得至高市场荣誉;
优质服务
公司推崇5S服务理念,引领服务先进理念,以亲和、细致的服务感动客户,尊重客户,理解客户,持续提供超越客户期望的产品与服务,竭尽所能诚信天下,做客户们永远的伙伴。
服务流程
我们严格执行《售后服务承诺书》,我们深信优质、系统、全面、快捷的服务是事业发展的基础。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进取,我们形成了"以客户为核心、以质量为企业的第一生命"的服务理念。并以严格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创建国内一流的服务企业为目标,制定了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过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坚持"用户第一"的原则,构建良好的销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1. 尊敬的的用户,不论您有何种需求:只要您拨打湖北中试高测电气控股有限公司统一服务热线 027-83982728 剩下的事有我们来做;
2. 我们的服务专员将会给您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和技术解答;
3. 了解您的诉求,建立产品服务记录,并与您协商确定售后服务方式;
4. 如有需要,我们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业的技术工程师按与您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试验现场;
5. 工程师将向您详细地讲解产品的工作原理和实验操作步骤;
6. 工程师将现场指导您完成整个试验过程,并对您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专业的解答;
7. 工程师还会为您购买的武汉中试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如有故障,将一并解决;
8. 服务完成后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服务信息将同步到售后服务中心;
9. 售后服务中心将积极跟进服务进度,并定期跟踪回访。
售后服务承诺书
一、售前服务承诺
1. 提供专业咨询。在2小时之内答复您提出的专业技术问题;
2. 提供详细资料。在4小时之内将您所需要的技术资料邮出,并争取您能在两日内收到;
3. 提供合理报价。在2小时之内为您提供合理报价;
4. 提供考察接待。随时接待您的考察,并尽力为您的考察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售中服务承诺
1. 采用全国统一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与您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
2. 自觉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确保合同及技术协议顺利履行;
3. 竭力按时按量为您提供优质产品,并采用最优运输方式,确保您收到货物完好无缺;
4. 积极与使用人员沟通,尊重用户安排,为用户提供周到的技术支持;
5. 按合同的规定为您提供送检、安装、调试及培训等服务;
6. 无论合同大小,所有客户在价格及服务方面都是公平的。
三、售后限时服务承诺
1. 我们将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
2. 产品有质量问题,三年免费保修,终生维护,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3. 我们保证在15分钟内进行电话指导,由您自行排除设备的简单故障;
4. 对于10公斤以下的仪器,在两日内排除故障或提供新的设备供您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5. 对于10公斤以上的仪器,在三日内排除故障或提供新的设备供您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6. 我们对所销售的设备3年免费维护,终生维修,长期提供备品备件,软件免费升级,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服务相关说明
1. 我公司愿为用户提供各种技术咨询,当好参谋,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产品样本、图片、产品说明书;
2. 对于用户来电、来函及来人询价访问,我公司将热情接待,及时给予答复;
3. 我公司配有送货专车,对于客户确定合作之后,我们会选择合理的物流送货方式将产品安全送达规定地点;
4. 产品在运送过程中,如果由于运输原因,致使产品损坏,我公司将与用户协商解决办法,直到达到用户满意为止;
5. 产品在货物送达时,经验货如果发现有漏货、错货或短货等数量上问题,在接到通知后,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服务和处理;
6. 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由于我公司方面的责任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保证在1小时内作出答复;对需要派工程师处理的,保证立即指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排除问题,不需要到现场服务的,一定当好参谋,为用户提供最佳处理方案;
7、我公司派人到用户现场服务的,应与用户电话商定到达日期,假如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到达,必须事前通知用户,并说明原因或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用户不受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