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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镉镍碱性蓄电池的试运(充电、放电)检
时间:2021-05-11

 

工序 检验项目 性质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及器具
初充电完成 电解质注完后静止时间   1h~4h 查充电记录
注液开始至初充电时间h   按制造厂规定
充电过程中允许液温   ≥5℃;≤35℃
初充电的电流值A 主要 按制造厂规定 用直流电表检查
初充电时间h   按制造厂规定 查充电记录
初充电开始必须保证电源连续供电的时间   ≥25h
初充电完成 达到规定时间 主要 按制造厂规定 查充电记录
单体电池电压  
充放电检查 5次内充放电循环内容量检查 (20±5)℃时 主要 不小于额定容量 按放电记录计算
<15℃时   按制造厂修正系数修正
按0.2C5电流值放电时 单体电流电压 主要 按制造厂规定
>0.9V或<1.0V的电池数 主要 少于电池总数的5%
冲击负荷放电 超高倍率单体电压   ≥1.1V 查放电记录
高倍率单体电压   ≥1.05V
再充电 主要 与初次充电相同 检查充电记录
总体检查 充电结束后用蒸馏水或离子水调整液面位置   上液面线 观察检查
充放电过程测试记录   齐全、正确 查充放电记录
充放电特性曲线绘制   正确 检查绘制的曲线
特性曲线检查   与厂家特性曲线相似 核对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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